因受疫情防控形勢影響,部分意向單位所在地區(qū)尚未全面復工。經研究,決定將原公告有效期修改為:2022年4月6日9:00始至2022年4月30日17:00止。
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原公告的組成部分,與《福建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關于公開征集合作意向單位建立分承包方名錄庫的公告(新一輪)》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福建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